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加大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投入的建议
编 号:第〔38〕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张奎 联名人:岳明林 蔺开平 王文波 蔺文彬 宋波 梁剑 张维平
  2018年,朝天区将完成贫困县摘帽的重大历史性任务,脱贫攻坚已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现行相关政策支持几乎都指向了贫困村和贫困户,而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在脱贫攻坚这场战役打响后,享受政策红利显得捉襟见肘。如:非贫困村在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上投入不足;非贫困户在住房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支持很少,尤其是住房保障上,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就取消了农村危房改造对非贫困户的覆盖。完成贫困县摘帽,“三率一度”是重要的考核指标,而这些问题在基层尤其是在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中反响强烈。
  因此,建议区政府在2018年统筹考虑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政策支持,加大对非贫困村农村道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和非贫困户在危房改造、重大疾病救助等方面的保障,让群众共享脱贫攻坚带来的实惠。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8年2月27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扶贫移民局 协办单位:区交通局 区住建局 区卫计局 区委农工委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张奎代表:
  收到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加大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投入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在工作推进中强化落实,现将您的建议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农村道路、公共服务等方面投入”问题的办理情况
  2018年1月,广元市朝天区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决战决胜脱贫摘帽27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脱贫指发〔2018〕3 号)文件, 27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对我区64个贫困村和150个非贫困村年度内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治理等所要实施的项目进行了科学规划,按照项目规划内容与25个战区、214个战场、27个方面军签定了年度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投资额度、建设期限等目标任务。
  二、关于“非贫困户在危旧房改造、重大疾病救助等方面的保障”问题的办理情况
  近几年,农村住房建设通过精准扶贫得到大幅的推进和提升,现有农房建设除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的政策外,危房改造项目也面向低保、残疾人、分散特困人员实施,同时幸福美丽新村也是按整村推进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享受的补助政策一致。同时现有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也对所有在规划范围内的农户实施同步享受。前期我们根据《关于调查报送贫困地区危房现状情况的通知》(建村房函〔2018〕81号)要求对全区未脱贫村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农户,以及只有唯一住房且该房屋为C级或D级危房的农户进一步摸排和统计。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委、区政府将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待资金争取下来之后,优先给予地处偏远,基础条件差的非贫困户在危旧房改造方面的补助。
  非贫困户患重大疾病,花费在1万元以上,区民政局、区红字会给予救助1000—3000元;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特别困难,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脱贫标准的,将按程序纳入贫困户,按贫困户的标准报销医疗费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周密 联系电话:18308378369)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9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满意
建议编号:2018年度第38号
领衔代表:张奎
附议代表:岳明林 蔺开平 王文波 蔺文彬 宋波 梁剑 张维平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加大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投入的建议

  2018年,朝天区将完成贫困县摘帽的重大历史性任务,脱贫攻坚已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现行相关政策支持几乎都指向了贫困村和贫困户,而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在脱贫攻坚这场战役打响后,享受政策红利显得捉襟见肘。如:非贫困村在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上投入不足;非贫困户在住房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支持很少,尤其是住房保障上,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就取消了农村危房改造对非贫困户的覆盖。完成贫困县摘帽,“三率一度”是重要的考核指标,而这些问题在基层尤其是在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中反响强烈。
  因此,建议区政府在2018年统筹考虑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政策支持,加大对非贫困村农村道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和非贫困户在危房改造、重大疾病救助等方面的保障,让群众共享脱贫攻坚带来的实惠。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8年度第3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张奎代表:
  收到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加大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投入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在工作推进中强化落实,现将您的建议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农村道路、公共服务等方面投入”问题的办理情况
  2018年1月,广元市朝天区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决战决胜脱贫摘帽27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脱贫指发〔2018〕3 号)文件, 27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对我区64个贫困村和150个非贫困村年度内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治理等所要实施的项目进行了科学规划,按照项目规划内容与25个战区、214个战场、27个方面军签定了年度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投资额度、建设期限等目标任务。
  二、关于“非贫困户在危旧房改造、重大疾病救助等方面的保障”问题的办理情况
  近几年,农村住房建设通过精准扶贫得到大幅的推进和提升,现有农房建设除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的政策外,危房改造项目也面向低保、残疾人、分散特困人员实施,同时幸福美丽新村也是按整村推进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享受的补助政策一致。同时现有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也对所有在规划范围内的农户实施同步享受。前期我们根据《关于调查报送贫困地区危房现状情况的通知》(建村房函〔2018〕81号)要求对全区未脱贫村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农户,以及只有唯一住房且该房屋为C级或D级危房的农户进一步摸排和统计。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委、区政府将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待资金争取下来之后,优先给予地处偏远,基础条件差的非贫困户在危旧房改造方面的补助。
  非贫困户患重大疾病,花费在1万元以上,区民政局、区红字会给予救助1000—3000元;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特别困难,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脱贫标准的,将按程序纳入贫困户,按贫困户的标准报销医疗费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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