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加大边远乡镇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编 号:第〔37〕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邱群云
  近年来,全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主干公路沿线乡镇发展速度明显提升,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面貌打造,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相较之下,边远乡镇自然条件恶劣,经济收入低,农房建设落后,土坯房较多,农户居住条件差;村组道路弯多坡陡、路面狭窄,水、电、网等配套设施还需进一步改造升级;农户产业无带动企业,发展规模小、收入低,全乡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滞后,贫困程度深,脱贫摘帽任务重、压力大。
  建议: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边远乡镇的发展,将边远乡镇与其他重点乡镇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区级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房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
  三、区别对待边远乡镇与沿河乡镇的相关补助政策,适当提高边远乡镇基础设施、新村建设等补助标准。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8年4月20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委农工委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邱群云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边远乡镇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边远乡镇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将边远乡镇与其他重点乡镇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问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对边远乡镇的发展,结合脱贫攻坚、全域新村等建设,将边远乡镇与其他重点乡镇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在2018年实现脱贫摘帽,在2020年实现全域全面新村。同时,根据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我区出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奋力开创新时代朝天“三农”工作新局面的决定》,形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4+N”政策体系,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特别是在区委七届五次全会上明确,将全面推动六区协同发展,着力做强河谷走廊经济区、着力建设曾家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着力打造水磨沟生态旅游休闲区、着力建成北部生态涵养区、着力提升西部生态农业发展示范区、着力做靓南部乡村旅游示范区,涵盖了所有的乡镇,对乡镇长远发展给予了准确定位,也给边远乡镇的统筹建设带来了机遇。
  二、关于“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房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的问题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房建设是边远乡镇发展的瓶颈。近年来,我区结合脱贫攻坚、新农村、农村“四好路”、安全人饮、三电网络、生态保护等项目建设,加大了对边远乡镇、村倾斜力度,通乡、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64个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将在2018年底全域覆盖,其它基础设施配套也在统筹推进,大幅提升和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今后,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进一步向边远乡镇、村进行倾斜,继续加大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并确保边远乡村与主干公路沿线乡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上,实现均衡发展。
  三、关于“区别对待边远乡镇与沿河乡镇的相关补助政策”的问题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和奖补政策,结合相关项目在全区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在便于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方面的基础上,统一制定了相应的补助标准政策,确保“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推进各项工程建设。您所提到的边远乡镇距离较远,建设材料供应成本较高,建议“适当提高边远乡镇基础设施、新村建设等补助标准”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在今后相关项目建设补助标准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泽东 联系电话:13981231538)
2018年9月5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8年度第37号
领衔代表:邱群云

关于加大边远乡镇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全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主干公路沿线乡镇发展速度明显提升,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面貌打造,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相较之下,边远乡镇自然条件恶劣,经济收入低,农房建设落后,土坯房较多,农户居住条件差;村组道路弯多坡陡、路面狭窄,水、电、网等配套设施还需进一步改造升级;农户产业无带动企业,发展规模小、收入低,全乡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滞后,贫困程度深,脱贫摘帽任务重、压力大。
  建议: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边远乡镇的发展,将边远乡镇与其他重点乡镇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区级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房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
  三、区别对待边远乡镇与沿河乡镇的相关补助政策,适当提高边远乡镇基础设施、新村建设等补助标准。

( A )类
关于2018年度第3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邱群云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边远乡镇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边远乡镇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将边远乡镇与其他重点乡镇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问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对边远乡镇的发展,结合脱贫攻坚、全域新村等建设,将边远乡镇与其他重点乡镇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在2018年实现脱贫摘帽,在2020年实现全域全面新村。同时,根据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我区出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奋力开创新时代朝天“三农”工作新局面的决定》,形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4+N”政策体系,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特别是在区委七届五次全会上明确,将全面推动六区协同发展,着力做强河谷走廊经济区、着力建设曾家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着力打造水磨沟生态旅游休闲区、着力建成北部生态涵养区、着力提升西部生态农业发展示范区、着力做靓南部乡村旅游示范区,涵盖了所有的乡镇,对乡镇长远发展给予了准确定位,也给边远乡镇的统筹建设带来了机遇。
  二、关于“持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房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的问题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农房建设是边远乡镇发展的瓶颈。近年来,我区结合脱贫攻坚、新农村、农村“四好路”、安全人饮、三电网络、生态保护等项目建设,加大了对边远乡镇、村倾斜力度,通乡、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64个贫困村的新农村建设将在2018年底全域覆盖,其它基础设施配套也在统筹推进,大幅提升和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今后,我们将积极争取项目,进一步向边远乡镇、村进行倾斜,继续加大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并确保边远乡村与主干公路沿线乡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上,实现均衡发展。
  三、关于“区别对待边远乡镇与沿河乡镇的相关补助政策”的问题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和奖补政策,结合相关项目在全区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在便于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方面的基础上,统一制定了相应的补助标准政策,确保“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推进各项工程建设。您所提到的边远乡镇距离较远,建设材料供应成本较高,建议“适当提高边远乡镇基础设施、新村建设等补助标准”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在今后相关项目建设补助标准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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