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注重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建议
编 号:第〔36〕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许登海 联名人:石英 周泽军 张祥
  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都鲜明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并提高到战略高度。区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区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2018年要实现区摘帽、村退出和户脱贫的目标。
  目前,在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最需要面对和克服的一个问题就是广大农民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全区广大农村地区民风遽变,少数农民群众道德水平下降、民德民风退化、精神生活庸俗、文化生活缺失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切向钱看、凡事功利化”的实用主义、功利思想正在淹没自强自立、耕读传家、寒门出学子的淳朴乡风、民风和家风。脱贫攻坚中“政府在帮、干部在干、贫困户在看”,少数贫困户“胃口奇高”,不感恩、不自力,甚至没有底线,高举着贫困户的“帽子”用“不满意、不知道、不清楚”要挟基层党委政府和帮扶干部等现象不在少数,精神贫困、心灵贫困、道德贫困的问题亟待重视。还有农村普遍存在的法纪意识淡薄、组织意识淡薄、集体意识淡薄等等,都是当下农村群众缺乏内生动力的客观反映。
  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证乡村可持续发展,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政策扶持、培育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民生、结对帮扶这些“外因”,增强乡村内生治理能力、凸显农民主体地位,强化“内因”是关键。
  建议:
  一、强化正面引导。旗帜鲜明地在农村地区开展“感恩党修民德正民风”、移风易俗等专题教育活动,每年或者一两年内确定一个主题,通过推选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脱贫典型等形式,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做到好人好事人人夸、歪风邪气人人抓,引导农村群众和贫困户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发挥农村能人等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乡贤文化,在本乡本土培养一批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贤人。加大对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和大学生村官等重点人群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让这些群体的“正能量”示范带动乡村发展和文明风尚。
  三、抓好村集体经济。增强村“两委”的调控能力,增强村民的集体意识和凝聚力。
  四、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开展农村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8年5月14日 是否重点:是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杜林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区委农工委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区司法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许登海、石英、周泽军、张祥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注重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安排,您提的建议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农工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协助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正面引导”的建议。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对群众的正面引导,为激发农民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2017年5月,在全区广泛开展环境整治、陋习整治、文明创建、典型选树、文体活动、家风家训传扬、氛围营造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新风进乡村”活动;2018年3月又在全区广开展了“评先树模”活动和脱贫摘帽“七进村社”活动,截止目前全区共评选各类先进典型1894户(人),在“七进村社”文艺演出中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进行隆重表彰并择优在“微朝天”公众号刊播。
  二、关于“发挥农村能人等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的建议。今年以来,以乡镇、村为单位,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产业、养殖业等,组织培训各类技能人才2100余人,全覆盖培训全区农技员和农业巡回小组人员。在每个贫困村、非贫困村分别建立“人才服务超市”“人才服务站”,支持和鼓励在外能人返乡创新创业。同时,拟出台《朝天区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具体措施》,重点从企业政策扶持、细化场地租用、平台建设、创业基金、创业贷款、融资抵押、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技术咨询等方面出台刚性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下乡创新创业,目前该措施已经过了区政府常委会,待区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印发。
  三、关于“抓好村集体经济”的建议。近年来。近年来,我区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逐步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济收益,不断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探索构建村级党组织领导、集体经济组织主体、权能明晰、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盘活村闲置资产资源,整合使用产业扶持基金、各类帮扶资金,并鼓励吸引工商资本发展集体经济。坚持以股份合作与联合为导向,通过入股参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村村合作、村企合作,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村情的产业带动、服务创收、乡村旅游、资产营运等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参与权、决策权、收益分配权。
  四、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开展农村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在64个贫困村和150个非贫困村中各随机选取10个村作为调查对象,抽调司法、民政、住建等部门人员深入各样本村征求意见,精准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获取婚姻家庭、拆迁征地、外出务工等不同类型的法律订单20余种,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题的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夜校、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活动。结合“七进村社”活动,根据掌握的法律需求,组织相关专业法律人员,有针对性的编制浅显、易懂、实用的《法律知识100问》,通过有奖知识问答、制作宣传扇子、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年画(挂图)等多种形式,累计发放法治宣传扇子2万余把,发放法治年画(挂图)3万余份,宣传折页4万余份,书写法治书法作品1000余幅,创演法治歌曲1首,其他法治文艺作品10个。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七进村社”活动中,组织司法、民政等50余个部门及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贫困村免费法律顾问,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开设坝坝法庭10余次,同时,针对疑难的法律事务互留联系方式,及时进行后期的跟踪解答,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解决法律难题100余个。
  再次感谢您对全区脱贫摘帽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并诚恳希望一如继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区全区脱贫摘帽和乡村振兴工作!
  此复。
(联系人:邓甫昌 联系电话:8622444)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8年9月27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8年度第36号
领衔代表:许登海
附议代表:石英 周泽军 张祥 

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注重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都鲜明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并提高到战略高度。区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区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2018年要实现区摘帽、村退出和户脱贫的目标。
  目前,在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最需要面对和克服的一个问题就是广大农民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全区广大农村地区民风遽变,少数农民群众道德水平下降、民德民风退化、精神生活庸俗、文化生活缺失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切向钱看、凡事功利化”的实用主义、功利思想正在淹没自强自立、耕读传家、寒门出学子的淳朴乡风、民风和家风。脱贫攻坚中“政府在帮、干部在干、贫困户在看”,少数贫困户“胃口奇高”,不感恩、不自力,甚至没有底线,高举着贫困户的“帽子”用“不满意、不知道、不清楚”要挟基层党委政府和帮扶干部等现象不在少数,精神贫困、心灵贫困、道德贫困的问题亟待重视。还有农村普遍存在的法纪意识淡薄、组织意识淡薄、集体意识淡薄等等,都是当下农村群众缺乏内生动力的客观反映。
  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证乡村可持续发展,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政策扶持、培育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民生、结对帮扶这些“外因”,增强乡村内生治理能力、凸显农民主体地位,强化“内因”是关键。
  建议:
  一、强化正面引导。旗帜鲜明地在农村地区开展“感恩党修民德正民风”、移风易俗等专题教育活动,每年或者一两年内确定一个主题,通过推选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脱贫典型等形式,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做到好人好事人人夸、歪风邪气人人抓,引导农村群众和贫困户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发挥农村能人等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乡贤文化,在本乡本土培养一批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贤人。加大对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和大学生村官等重点人群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让这些群体的“正能量”示范带动乡村发展和文明风尚。
  三、抓好村集体经济。增强村“两委”的调控能力,增强村民的集体意识和凝聚力。
  四、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开展农村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 A )类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关于2018年度第3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许登海、石英、周泽军、张祥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注重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安排,您提的建议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农工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协助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正面引导”的建议。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对群众的正面引导,为激发农民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2017年5月,在全区广泛开展环境整治、陋习整治、文明创建、典型选树、文体活动、家风家训传扬、氛围营造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新风进乡村”活动;2018年3月又在全区广开展了“评先树模”活动和脱贫摘帽“七进村社”活动,截止目前全区共评选各类先进典型1894户(人),在“七进村社”文艺演出中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进行隆重表彰并择优在“微朝天”公众号刊播。
  二、关于“发挥农村能人等群体的示范带动作用”的建议。今年以来,以乡镇、村为单位,围绕全区农业特色产业、养殖业等,组织培训各类技能人才2100余人,全覆盖培训全区农技员和农业巡回小组人员。在每个贫困村、非贫困村分别建立“人才服务超市”“人才服务站”,支持和鼓励在外能人返乡创新创业。同时,拟出台《朝天区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具体措施》,重点从企业政策扶持、细化场地租用、平台建设、创业基金、创业贷款、融资抵押、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技术咨询等方面出台刚性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下乡创新创业,目前该措施已经过了区政府常委会,待区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印发。
  三、关于“抓好村集体经济”的建议。近年来。近年来,我区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逐步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济收益,不断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探索构建村级党组织领导、集体经济组织主体、权能明晰、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盘活村闲置资产资源,整合使用产业扶持基金、各类帮扶资金,并鼓励吸引工商资本发展集体经济。坚持以股份合作与联合为导向,通过入股参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村村合作、村企合作,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村情的产业带动、服务创收、乡村旅游、资产营运等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参与权、决策权、收益分配权。
  四、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开展农村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在64个贫困村和150个非贫困村中各随机选取10个村作为调查对象,抽调司法、民政、住建等部门人员深入各样本村征求意见,精准掌握群众的法律需求,获取婚姻家庭、拆迁征地、外出务工等不同类型的法律订单20余种,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题的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夜校、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活动。结合“七进村社”活动,根据掌握的法律需求,组织相关专业法律人员,有针对性的编制浅显、易懂、实用的《法律知识100问》,通过有奖知识问答、制作宣传扇子、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年画(挂图)等多种形式,累计发放法治宣传扇子2万余把,发放法治年画(挂图)3万余份,宣传折页4万余份,书写法治书法作品1000余幅,创演法治歌曲1首,其他法治文艺作品10个。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七进村社”活动中,组织司法、民政等50余个部门及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贫困村免费法律顾问,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开设坝坝法庭10余次,同时,针对疑难的法律事务互留联系方式,及时进行后期的跟踪解答,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解决法律难题100余个。
  再次感谢您对全区脱贫摘帽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并诚恳希望一如继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区全区脱贫摘帽和乡村振兴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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