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区级部门延伸到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
编 号:第〔3〕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杜昀东 |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闲置固定资产没有纳入到单位固定资产的明细账,闲置后没有牵头单位对如何管理和如何处置进行安排,如乡镇计生指导站、水保管理用房等长期闲置而未得到处置;二是乡镇对闲置资产没有直接的管理权和处置权,以致闲置国有资产被群众无偿使用而无权管理;三是部分闲置资产长期无人监管,形成自然报废是一种浪费。 二、形成原因 一是对闲置国有资产管理处置重视不够;二是对闲置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机制制度不健全,未落实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处置。 三、建议措施 (一)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加强区级部门延伸乡镇闲置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明确由行业部门建立清核工作组,对相应闲置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并建立资产台账,汇总上报区国资局; (二)建立机制,落实责任。明确区国资局为责任部门,建立区级部门延伸乡镇闲置国有资产处置机制,安排专人牵头督导落实; (三)彻底处置与短期监管并重。在一边安排清核处置的同时,对现有自然破损的国有资产落实监管人员,加强管理,避免更大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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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8年2月2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辛俊 |
主办单位:区国资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区级部门延伸到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第3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 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和单位调研、核实。确实存在个别区级主管部门对延伸到乡镇的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特别是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在资产移交上不严格、不规范,造成了个别单位家底不清、责任不明、部分国有资产闲置现象。 二、认真开展清理,及时规范处理 针对个别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家底不清、责任不明的部分单位开展了一次闲置资产专项清查。 1、清理情况:全区25个乡镇通过自查,有4个乡镇存在上述闲置资产情况,面积约为1120平方米。其中2处已无法使用。 2、处理情况: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弄清家底,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减少损失。对部分单位的闲置资产进行了统一调剂使用,如中子地税所、曾家林业站、羊木林业站、羊木供水站、羊木地税所、曾家计生服务站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的综合利用和调剂使用力度,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国资监管,提升管理水平 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努力提升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加强对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及报表的审核,确保账实相符。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四是加大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多提建议和意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
(联系人:徐波 联系电话:18981255557) |
2018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