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建议
编 号:第〔44〕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岳明林
  嘉陵江及鱼洞河非法采砂活动时有发生,既影响河道行洪,破坏生态环境,还关乎社会稳定,对此建议:
  1、 水务管理部门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节假日巡查力度;
  2、 对非法采砂行为严管重处。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7年2月26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水务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岳明林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第4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感谢您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30日开始,全区河道砂石使用全面禁采。二是组建机构。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由区政法委、公安分局、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为成员的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使用全区河道内砂石禁采。三是加大宣传。始终将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17年以来,利用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区全面禁采河道砂石工作。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形成了全区同防同治的砂石禁采整治氛围。
  二、加大打击力度,实行全面禁采。一是集中执法。针对非法采砂的情况,领导小组依法重拳打击,开展多次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有组织地采取专项行动进行严厉打击,对个别突出案件(非法偷采砂石资源价值达5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经侦大队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自2015年以来,制止非法采砂6起,依法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起,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罚款5.5万元;制止向河弃渣土5余起,罚款4.5万元。二是限期整改。主动上门进行说服教育,将河道禁采政策讲细讲透,征得理解与支持,下发限期整改、限期拆除通知,鼓励非法砂场业主自行拆除。依法审查涉河建设项目26个,对未经审查同意的3起占用河道建房的违法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2处违法侵占河道行为业主自行拆除违法修建河堤。三是复查巩固。对被取缔拆除后,仍违规偷采的现象,加强日常巡查,对部分重点地段,加强巡查频次,采取强制断电等措施,严肃查处。同时,对区内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及区内石材、砂石加工厂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知一旦发现非法采砂,将严肃查处。
  三、深化河道管理,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河道管理巡查制度。采用白天和夜间巡查方式,每天对河道进行不定期巡查。对部分重点河段,增加巡查频次。并对巡查情况实行登记和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处置到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二是建立了区、乡、村三级河道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属地负责制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推进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现区、乡、村三级“河段长”全覆盖,落实区、乡、村级河段长506名,在每条河道醒目位置设置“河长公示牌”,注明河长姓名、职责、监督电话等重要内容。启动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沿河各行政村根据就近管护的原则,每个责任段配备一名义务管护员,发现河道内非法采砂,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制止并上报。执法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依法严肃处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能职责,一是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乡镇严格履行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夜间督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偷采盗采行为,形成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全面实行河道内砂石禁采。二是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力度,凡非法采砂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让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砂石资源为国家所有,私挖乱采属违法行为”这一观念。四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健立健全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防洪、供水和水生态安全。
(联系人:赵文秀 联系电话:8622343)
2017年10月11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7年度第44号
领衔代表:岳明林

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建议

  嘉陵江及鱼洞河非法采砂活动时有发生,既影响河道行洪,破坏生态环境,还关乎社会稳定,对此建议:
  1、 水务管理部门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节假日巡查力度;
  2、 对非法采砂行为严管重处。

( A )类
关于2017年度第4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岳明林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第4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感谢您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30日开始,全区河道砂石使用全面禁采。二是组建机构。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由区政法委、公安分局、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为成员的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使用全区河道内砂石禁采。三是加大宣传。始终将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17年以来,利用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区全面禁采河道砂石工作。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形成了全区同防同治的砂石禁采整治氛围。
  二、加大打击力度,实行全面禁采。一是集中执法。针对非法采砂的情况,领导小组依法重拳打击,开展多次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有组织地采取专项行动进行严厉打击,对个别突出案件(非法偷采砂石资源价值达5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经侦大队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自2015年以来,制止非法采砂6起,依法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起,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罚款5.5万元;制止向河弃渣土5余起,罚款4.5万元。二是限期整改。主动上门进行说服教育,将河道禁采政策讲细讲透,征得理解与支持,下发限期整改、限期拆除通知,鼓励非法砂场业主自行拆除。依法审查涉河建设项目26个,对未经审查同意的3起占用河道建房的违法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2处违法侵占河道行为业主自行拆除违法修建河堤。三是复查巩固。对被取缔拆除后,仍违规偷采的现象,加强日常巡查,对部分重点地段,加强巡查频次,采取强制断电等措施,严肃查处。同时,对区内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及区内石材、砂石加工厂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告知一旦发现非法采砂,将严肃查处。
  三、深化河道管理,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河道管理巡查制度。采用白天和夜间巡查方式,每天对河道进行不定期巡查。对部分重点河段,增加巡查频次。并对巡查情况实行登记和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处置到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二是建立了区、乡、村三级河道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属地负责制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推进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现区、乡、村三级“河段长”全覆盖,落实区、乡、村级河段长506名,在每条河道醒目位置设置“河长公示牌”,注明河长姓名、职责、监督电话等重要内容。启动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沿河各行政村根据就近管护的原则,每个责任段配备一名义务管护员,发现河道内非法采砂,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制止并上报。执法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依法严肃处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能职责,一是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乡镇严格履行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夜间督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偷采盗采行为,形成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全面实行河道内砂石禁采。二是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力度,凡非法采砂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让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砂石资源为国家所有,私挖乱采属违法行为”这一观念。四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健立健全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防洪、供水和水生态安全。
当前用户「」您好!欢迎登录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技术咨询:Mychat@foxmail.com 联系电话:0839-8620399 0839-862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