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号:2017年度第30号
领衔代表:张伟
关于提高贫困村非脱产干部误工补贴的建议
当前精准扶贫进入关键期,贫团村非脱产村干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工作白加黑,五加二。每月交通和电话费花费近800元,现行补助标准不能满足工作和生活需要,希望在脱贫工作期间提高他们误工补贴,以解决他们工作的后顾之忧,同时也消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 A )类
关于2017年度第30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张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贫困村非脱产干部误工补贴的建议》(第30号建议)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工作,并逐年加大对基层组织活动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标准。2013年,根据川办发〔2012〕60号文件要求,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按每村(社区)年均10000元标准预算。2014年大力推进强村行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标准,由每村(社区)年均10000元提高至每村(社区)年均30000元。从2015年起至今,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提高到了每村(社区)年均40000元,其中朝天镇明月社区基层组织活动经费60000元。
村组干部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解决基层干部后顾之忧,稳定村组干部队伍是建设和谐社会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待遇,2009年,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川府函〔2009〕49号)要求,村委会干部报酬按人月均村党支部书记540元、村主任500元、村文书430元;组干部按人月均报酬标准为150元预算。2012年,进一步提高了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川办发[2012]60号)要求,村委会干部报酬按人月均村党支部书记900元、村主任820元、村文书720元;组干部按人月均报酬标准为350元预算。2016年,大幅度提高了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的通知》(川办发[2015]54号)要求,村委会干部报酬按人月均村党支部书记1330元、村主任1210元、村文书1060元;组干部按人月均报酬标准为500元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