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整治、关闭采石场的建议 |
编 号:第〔29〕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韩奎 | |
一、存在的问题 1、在生产环节中,对下游千余农户的饮水造成严重污染。 2、极大破坏了本土自然生态,造成了大量植物被破坏。 3、在运输环节中,抛冒滴漏现象十分突出,对公路造成损坏并存在安全隐患。 4、生产环节中,放炮、震动较大,对周边的农房造成损坏。 5、因以上种种原因,造成我乡存在大量上访以及拨打市长热线的问题。 二、建议 1、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开采流程。 2、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关闭力度。 |
|
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7年4月28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甘兴礼 |
主办单位:区安监局 | 协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你提交的《关于加强整治、关闭采石场的建议》(第〔29〕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回复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共广元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的决定》战略部署,结合中央环保专项督查,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矿业秩序清理整顿工作,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五个一律”要求(即:一是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一律依法关停;二是对正在停业整顿,未达到规范标准未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三是对采矿权到期的,一律不再办理延期手续;四是对合法手续正在生产的,实行一企一策,除对全区产业发展有支撑作用的骨干企业外,一律依法关停;五是凡因发展需要需新设置矿权的,一律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按程序上报审批),会同国土、公安、林业、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全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责令停产整顿企业9家,已关闭非煤矿山企业4家,纳入关闭名单企业13家(包括西北境内4家),目前,正在听取各企业诉求,待此项工作完成后,将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逐矿研究制定“一企一策”整顿关闭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严把准入关口,按照“突出重点,立足治本,严格规范,依法治理”的原则,坚决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法关停小微矿山企业,坚决遏制不规范的生产行为,建立有效利用资源、有效保障安全、全面改善生态的矿产资源开发新秩序,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区提供坚实的资源环境保障。 |
(联系人:苟潇明 联系电话:13678397294) |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0月23日 |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