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同步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编 号:第〔2〕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程道金 联名人:葛晓玲 郑永陵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也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指出,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宣河乡规划2017年全乡整体脱贫,全乡9个村,贫困村2个,非贫困村7个,贫困户312户。由于地处山区,辖区整体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落后,基础设施差仍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主要因素,群众对改善和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是多年的期盼和愿望,而目前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上相差不大,如果只是集中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而忽略非贫困村,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和矛盾,加剧社会分化,不利于如期脱贫得到群众的认可,新的短板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成为全面实现小康的绊脚石。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相关部门要在村级公路、产业路、农田水利建设、村村通广播电视、沼气池、环境改造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改善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拓展和细化扶贫工作责任体系。在现有帮扶责任机制的基础上,可考虑对一些贫困人口相对较多的非贫困村实行帮扶扩面,明确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与非贫困村定点挂钩,党员干部与插花贫困户结对帮扶,落实不脱贫不脱钩的考核机制。
  三是统筹把握好整村推进、集中连片与因户施策的关系。整村推进、集中连片扶贫,有利于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特色产业发展。针对非贫困村偏远的区域、村民小组等,可以打破村组界限,以村民小组或几个村临近的贫困区域,划出特定的贫困区域,实施区域性整体打造。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7年2月26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扶贫移民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程道金、葛晓玲、郑永陵代表:
  收到您们在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同步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您们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在工作推进中强化落实。现将您们的建议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坚持“四同”推进非贫困村建设
  2017年,全区坚持精准扶贫和区域开发“两轮驱动”,坚持贫困村、非贫困村做到思想上同等重视、政策上同等待遇、工作上同步推进、规划上同步脱贫,针对非贫困村的规划方案,根据脱贫需求,科学测算扶贫投入,各行业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解决非贫困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各乡镇大力开展以强班子、强产业、强基础、强服务、强治理、强改革为内容的“强村行动”,强力推进“四好村”创建和脱贫奔康“六化”行动,切实推动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协同推进,均衡发展,有效解决了脱贫工作全域推进的问题。
  二、全面落实“六个一”干部驻村帮扶
  率先在全省全市为所有非贫困村落实“六个一”驻村帮扶机制,实现了贫困村、非贫困村“六个一”帮扶力量的全覆盖,创新出台了《驻村“第一书记”激励约束机制》《严管用活驻村帮扶力量二十二条措施》,制定了帮扶力量“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有效促进“六个一”帮扶力量履职尽责,下沉到村到户,切实发挥作用。
(联系人:周密 联系电话:18308378369)
2017年10月20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7年度第2号
领衔代表:程道金
附议代表:葛晓玲 郑永陵 

关于同步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也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指出,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宣河乡规划2017年全乡整体脱贫,全乡9个村,贫困村2个,非贫困村7个,贫困户312户。由于地处山区,辖区整体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落后,基础设施差仍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主要因素,群众对改善和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是多年的期盼和愿望,而目前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上相差不大,如果只是集中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而忽略非贫困村,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和矛盾,加剧社会分化,不利于如期脱贫得到群众的认可,新的短板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成为全面实现小康的绊脚石。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相关部门要在村级公路、产业路、农田水利建设、村村通广播电视、沼气池、环境改造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改善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拓展和细化扶贫工作责任体系。在现有帮扶责任机制的基础上,可考虑对一些贫困人口相对较多的非贫困村实行帮扶扩面,明确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等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与非贫困村定点挂钩,党员干部与插花贫困户结对帮扶,落实不脱贫不脱钩的考核机制。
  三是统筹把握好整村推进、集中连片与因户施策的关系。整村推进、集中连片扶贫,有利于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特色产业发展。针对非贫困村偏远的区域、村民小组等,可以打破村组界限,以村民小组或几个村临近的贫困区域,划出特定的贫困区域,实施区域性整体打造。

( A )类
关于2017年度第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程道金、葛晓玲、郑永陵代表:
  收到您们在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同步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您们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在工作推进中强化落实。现将您们的建议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坚持“四同”推进非贫困村建设
  2017年,全区坚持精准扶贫和区域开发“两轮驱动”,坚持贫困村、非贫困村做到思想上同等重视、政策上同等待遇、工作上同步推进、规划上同步脱贫,针对非贫困村的规划方案,根据脱贫需求,科学测算扶贫投入,各行业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解决非贫困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各乡镇大力开展以强班子、强产业、强基础、强服务、强治理、强改革为内容的“强村行动”,强力推进“四好村”创建和脱贫奔康“六化”行动,切实推动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协同推进,均衡发展,有效解决了脱贫工作全域推进的问题。
  二、全面落实“六个一”干部驻村帮扶
  率先在全省全市为所有非贫困村落实“六个一”驻村帮扶机制,实现了贫困村、非贫困村“六个一”帮扶力量的全覆盖,创新出台了《驻村“第一书记”激励约束机制》《严管用活驻村帮扶力量二十二条措施》,制定了帮扶力量“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有效促进“六个一”帮扶力量履职尽责,下沉到村到户,切实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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