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闲置校园校舍利用的建议 |
编 号:第〔64〕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赵金花 | |
(一)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区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的领导,制定管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具体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办法,建立一个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盘活资产,合理利用。坚持“盘活资产,有效利用,防止流失”为原则,从实际出发,采取分类解决的办法,对闲置学校资产进行拍卖、出让、出租,所得资金进入财政指定帐户,用于发展教育。盘活和有效利用闲置校园、校舍,实行“以校换校”、“以校建校”,是有效拓宽教育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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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3月28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何开莉 |
主办单位:区教科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闲置校园校舍利用的建议》(第64号建议)已收悉,我局受区政府委托,现答复如下: 由于城镇化的加快发展,偏远乡村学生大量向城镇集中,加之出生人口的下降,全区学生人数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导致全区村级小学或教学点绝大部分校舍都已闲置。您所提我区农村闲置校园校舍存在的原因及解决的办法都非常客观和实际。我局将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并全面清理排查学校校园校舍闲置情况,形成处置方案,积极盘活和利用好闲置校园校舍,有效拓宽教育资金来源渠道。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为朝天教育的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回复。 |
(联系人:相玉平 联系电话:18283978383)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18日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