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行由政府逐年偿还的建议 |
编 号:第〔57〕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柳文祥 | |
建议将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偿还问题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由政府逐年偿还,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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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3月11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徐骁 |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 协办单位:区卫计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你在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卫生医疗机构债务实行由政府逐年偿还的建议》(第57号建议)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卫生事业发展,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的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对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解决目前所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同时本级财政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全额预算。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也逐年加强,我区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区、乡(镇)医疗卫生条件有很大改善,卫生行业基础建设也有很大改观。但由于我区是边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历史投入相对偏少,存在很多问题需要逐年解决,2008年地震后,我区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更换大批医疗卫生设备设施,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形成了较大债务,造成医疗卫生行业运转困难,对此,我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对医疗卫生行业债务进行专题研究,强调政府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逐步化解医疗卫生行业的债务,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化解医疗卫生行业的债务。根据目前情况,我们一是积极向上级反映存在的问题,争取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早日解决;二是将进一步增收节支,加强财源建设,加大争取转移支付工作力度,在财力安排上向卫生事业倾斜,努力解决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建议和意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函 |
(联系人:何应北 联系电话:13320730525)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16年10月14日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