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报刊杂志征订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
编 号:第〔38〕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鄂亚梅 | |
为进一步缓解乡镇财政压力,改善这种现状,建议将报刊杂志费用单独纳入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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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3月11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徐骁 |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你在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报刊杂志征订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根据财力增幅情况,逐年加大乡镇公用经费保障力度,从2014年起,乡镇公用经费从在职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人年均5000.00元标准提高到人年均10000.00元标准预算。2015年预算将村办公经费标准由每村3万元/年提高到每村4万元/年、社区办公经费标准城市社区(朝天镇明月社区)6万元/年、农村社区3万元/年。由于我区财力有限,可能还不能完全满足乡镇发展需要,相信随着财力状况的好转,区财政将逐步提高对乡镇公用经费的保障力度。 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此函 |
(联系人:何应北 联系电话:13320730525)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16年10月11日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