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撤销青林乡建立水磨沟乡(镇)的建议
编 号:第〔35〕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潘发刚
  青林乡位于朝天区北部,东与陕西省宁强县接壤,南毗邻转斗乡,西与文安乡相连,北与马家坝乡为邻,幅员面积54.2平方公里,有耕地6800亩,乡辖六个村,43个村民小组,常驻人口3600人。乡内物产资源丰富,辖区内有著名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磨沟景区,并已于2015年9月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经过近十年开发建设,现已实现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近年以来,呈现出游客倍增的良好势头,这将为青林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青林乡原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因此,建议撤销青林乡建立水磨沟乡(镇),提高景区知名度,高起点建设旅游集镇,大力推动旅游服务业发展,既是旅游产业发展迫切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需要,更是全乡干部群众的殷切期盼。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6年3月17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杨晓波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潘发刚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撤销青林乡建立水磨沟镇的建议》(第3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撤乡建镇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我局已于去年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始了撤乡建镇的调研工作。目前,撤乡建镇工作采用的是民政部发布的2000年乡改镇标准(其中最低标准: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0人以下、总人1万人以上、财政收入200万元以上、工农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乡驻地常住人口占30%以上、二三产业在GDP中比重50%以上)。按照这个标准,我区暂时还没有符合条件的乡改镇。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区拟将宣河、转斗、东溪河3个乡纳入撤乡建镇,目前正在准备相关上报资料。该项工作需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再报省政府审批,最终的决定权是省政府。我局也在积极的向省市民政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关于你提出的撤销青林乡建立水磨沟镇的建议,按民政部发布的2000年标准,青林乡暂不符合撤乡建镇要求。但要将青林乡更名为水磨沟乡,首先要征求青林乡各村的村民代表和村民的意愿,其次是乡党委、人大研究同意,乡政府向区政府请示;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向区委、人大、政协提请审定和征求意见,最后,区政府请示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复。更名后,原住居民需全面更改身份证和户口本信息,住房门牌、银行等信息,乡政府及各部门的公章、吊牌等相关信息要进行变更。目前,将青林乡更名为水磨沟乡的条件尚不具备,青林乡也未启动该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我局将认真做好更名工作的相关事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朝天民政事业的发展。请您对该项工作的回复填写《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寄区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郭崇安 联系电话:13881260930)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6年9月1日
落实情况:受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C)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6年度第35号
领衔代表:潘发刚

关于撤销青林乡建立水磨沟乡(镇)的建议

  青林乡位于朝天区北部,东与陕西省宁强县接壤,南毗邻转斗乡,西与文安乡相连,北与马家坝乡为邻,幅员面积54.2平方公里,有耕地6800亩,乡辖六个村,43个村民小组,常驻人口3600人。乡内物产资源丰富,辖区内有著名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水磨沟景区,并已于2015年9月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经过近十年开发建设,现已实现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近年以来,呈现出游客倍增的良好势头,这将为青林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青林乡原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因此,建议撤销青林乡建立水磨沟乡(镇),提高景区知名度,高起点建设旅游集镇,大力推动旅游服务业发展,既是旅游产业发展迫切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需要,更是全乡干部群众的殷切期盼。

( C )类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2016年度第3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潘发刚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撤销青林乡建立水磨沟镇的建议》(第3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撤乡建镇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我局已于去年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始了撤乡建镇的调研工作。目前,撤乡建镇工作采用的是民政部发布的2000年乡改镇标准(其中最低标准: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0人以下、总人1万人以上、财政收入200万元以上、工农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乡驻地常住人口占30%以上、二三产业在GDP中比重50%以上)。按照这个标准,我区暂时还没有符合条件的乡改镇。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区拟将宣河、转斗、东溪河3个乡纳入撤乡建镇,目前正在准备相关上报资料。该项工作需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再报省政府审批,最终的决定权是省政府。我局也在积极的向省市民政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关于你提出的撤销青林乡建立水磨沟镇的建议,按民政部发布的2000年标准,青林乡暂不符合撤乡建镇要求。但要将青林乡更名为水磨沟乡,首先要征求青林乡各村的村民代表和村民的意愿,其次是乡党委、人大研究同意,乡政府向区政府请示;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向区委、人大、政协提请审定和征求意见,最后,区政府请示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复。更名后,原住居民需全面更改身份证和户口本信息,住房门牌、银行等信息,乡政府及各部门的公章、吊牌等相关信息要进行变更。目前,将青林乡更名为水磨沟乡的条件尚不具备,青林乡也未启动该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我局将认真做好更名工作的相关事宜。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朝天民政事业的发展。请您对该项工作的回复填写《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寄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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