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保理赔、调动参保农民积极性的建议
编 号:第〔26〕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梁剑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为抵御各种自然灾害、降低农村种养植业风险、减少农民损失、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一是农民政策知晓率低,一知未解,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二是理赔手续复杂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三是赔付标准低,导致积极性不高;四是理赔程序不统一导致积极性不高;五是赔付不及时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六是保险公司服务不优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七是赔付标准不统一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为了完成任务,乡镇、村、组三级干部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工作,但收效甚微。有的甚至是采取干部垫付保费急功近利的办法确保任务完成,再次走进了收税垫税、收保费垫保费的误区。违背了政策的初衷,也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干部也怨声载道,使惠民政策落不到实处。
  为此,建议区人民政府:一是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使政策性农保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相关保险公司要强化服务,一视同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规范理赔的对象、范围、程序、标准,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向乡镇、村延伸保险代办理赔机构,确保理赔工作高效、及时办理,群众少跑弯路、少花功夫,少些怨言。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6年3月11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徐骁
主办单位:区金融办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梁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保理赔、调动参保农民积极性的建议》(第26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区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民政策知晓率低,一知未解,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建议。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减少农民种粮和养殖业风险,保障农户收益的一项惠农制度。普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让农民知晓政策,是相关区级责任部门、保险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做好下一步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宣传工作,我办已协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天支公司采取形势多样的宣传方式:一是对理赔中有影响的个别案件拟采取现场赔付的宣传方式,让农民更直观地感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优点;二是分片区对乡镇、村组干部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知识培训,提高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相关业务技能;三是利用乡镇逢场、节假日时间对老百姓进行政策农业保险知识的宣传。
二、关于理赔手续复杂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建议。由于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承担了80-85%的农业保费,保险公司随时要接受国家相关部门审计和检查。理赔案件发生后,保险公司仅收集案件真实性的证明资料,相关气象证明以及灾害证明都由保险公司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导致理赔手续较为复杂。为加快理赔效率,我办已协调保险公司后续进一步理顺内部流程,农户出险报案后,所有资料均由保险公司及乡镇人员收集,并缩短搜集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三、关于赔付标准低,导致积极性不高的建议。农业生产过程中风险较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仅承担农作物在不同生长过程的部分物化成本,所以是一种农户交费低,保障低的一种普惠保险。各种粮食作物赔偿额度由国家统一制定,保险公司不得改动,下一步保险公司会在额度范围内尽量提高赔付金额,以保障农民利益最大化。
四、关于理赔程序不统一导致积极性不高的建议。国务院在2012年出台了《农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相关农业保险的相关规则,在“五公开”、“三到户”的原则下进行承保和理赔工作,“五公开”就是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和监管要求公开;“三到户”就是承保到户、定损到户和理赔到户。保险公司现已按上述规定制订了农业保险工作流程和每一岗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公司的承保和理赔流程符合《农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并在此前提下尽量优化理赔程序,最大努力地满足农民要求。
五、关于赔付不及时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建议。赔付不及时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粮食作物在受灾后都有一个恢复过程,农户报案后,保险公司需要一个时段的观察期,国家规定养殖业赔付时间是一个月,种植业赔付时间是三个月,由于农户对这一点不了解,认为保险公司是在拖赔。二是乡镇代办人员工作繁忙,未将理赔资料及时交给保险公司。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中涉及农户人数多,部分农户提供的帐号有误,导致保险赔款不能及时打到农户手中。下一步保险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与乡镇的沟通协调机制,把保险工作做的更细、更优,尽最大努力缩短赔付时间,提高赔付效率。
六、关于保险公司服务不优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建议。主要根源在于保险公司在村一级无保险服务人员,我办已协调保险公司下一步加快建立保险公司——乡镇——村的保险服务网络,打通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
七、关于赔付标准不统一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建议。朝天区地处山区,农作物生长影响因素多,同一灾害原因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受灾程度也不同,要准确判定农作物较困难。因此,当前保险公司理赔基本采用抽样的方式确定农作物损失程度,尽量确保赔付金额与农作物受灾程度一致。
为切实作好后续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我办已协调保险公司从以下几点做起: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使政策性农保政策深入人心。二是扩大服务网络,组建保险公司——乡镇——村的保险服务网络,随时随地为农户提供保险服务。三是放宽理赔门槛,提高理赔额度,让我区农户真正受益。
感谢您对全区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复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15082843007)
2016年9月21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6年度第26号
领衔代表:梁剑

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保理赔、调动参保农民积极性的建议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为抵御各种自然灾害、降低农村种养植业风险、减少农民损失、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一是农民政策知晓率低,一知未解,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二是理赔手续复杂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三是赔付标准低,导致积极性不高;四是理赔程序不统一导致积极性不高;五是赔付不及时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六是保险公司服务不优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七是赔付标准不统一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为了完成任务,乡镇、村、组三级干部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工作,但收效甚微。有的甚至是采取干部垫付保费急功近利的办法确保任务完成,再次走进了收税垫税、收保费垫保费的误区。违背了政策的初衷,也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干部也怨声载道,使惠民政策落不到实处。
  为此,建议区人民政府:一是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使政策性农保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相关保险公司要强化服务,一视同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规范理赔的对象、范围、程序、标准,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向乡镇、村延伸保险代办理赔机构,确保理赔工作高效、及时办理,群众少跑弯路、少花功夫,少些怨言。

( A )类
关于2016年度第2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梁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保理赔、调动参保农民积极性的建议》(第26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区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民政策知晓率低,一知未解,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建议。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减少农民种粮和养殖业风险,保障农户收益的一项惠农制度。普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让农民知晓政策,是相关区级责任部门、保险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做好下一步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宣传工作,我办已协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天支公司采取形势多样的宣传方式:一是对理赔中有影响的个别案件拟采取现场赔付的宣传方式,让农民更直观地感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优点;二是分片区对乡镇、村组干部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知识培训,提高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相关业务技能;三是利用乡镇逢场、节假日时间对老百姓进行政策农业保险知识的宣传。
二、关于理赔手续复杂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建议。由于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承担了80-85%的农业保费,保险公司随时要接受国家相关部门审计和检查。理赔案件发生后,保险公司仅收集案件真实性的证明资料,相关气象证明以及灾害证明都由保险公司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导致理赔手续较为复杂。为加快理赔效率,我办已协调保险公司后续进一步理顺内部流程,农户出险报案后,所有资料均由保险公司及乡镇人员收集,并缩短搜集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三、关于赔付标准低,导致积极性不高的建议。农业生产过程中风险较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仅承担农作物在不同生长过程的部分物化成本,所以是一种农户交费低,保障低的一种普惠保险。各种粮食作物赔偿额度由国家统一制定,保险公司不得改动,下一步保险公司会在额度范围内尽量提高赔付金额,以保障农民利益最大化。
四、关于理赔程序不统一导致积极性不高的建议。国务院在2012年出台了《农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相关农业保险的相关规则,在“五公开”、“三到户”的原则下进行承保和理赔工作,“五公开”就是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和监管要求公开;“三到户”就是承保到户、定损到户和理赔到户。保险公司现已按上述规定制订了农业保险工作流程和每一岗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公司的承保和理赔流程符合《农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并在此前提下尽量优化理赔程序,最大努力地满足农民要求。
五、关于赔付不及时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建议。赔付不及时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粮食作物在受灾后都有一个恢复过程,农户报案后,保险公司需要一个时段的观察期,国家规定养殖业赔付时间是一个月,种植业赔付时间是三个月,由于农户对这一点不了解,认为保险公司是在拖赔。二是乡镇代办人员工作繁忙,未将理赔资料及时交给保险公司。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中涉及农户人数多,部分农户提供的帐号有误,导致保险赔款不能及时打到农户手中。下一步保险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与乡镇的沟通协调机制,把保险工作做的更细、更优,尽最大努力缩短赔付时间,提高赔付效率。
六、关于保险公司服务不优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建议。主要根源在于保险公司在村一级无保险服务人员,我办已协调保险公司下一步加快建立保险公司——乡镇——村的保险服务网络,打通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
七、关于赔付标准不统一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的建议。朝天区地处山区,农作物生长影响因素多,同一灾害原因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受灾程度也不同,要准确判定农作物较困难。因此,当前保险公司理赔基本采用抽样的方式确定农作物损失程度,尽量确保赔付金额与农作物受灾程度一致。
为切实作好后续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我办已协调保险公司从以下几点做起: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使政策性农保政策深入人心。二是扩大服务网络,组建保险公司——乡镇——村的保险服务网络,随时随地为农户提供保险服务。三是放宽理赔门槛,提高理赔额度,让我区农户真正受益。
感谢您对全区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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