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差口资金的建议 |
编 号:第〔12〕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郭金芳 | |
我本人就我村(新生村)公路为例,我村老大滩到光辉村的界全长4公里,以前是浩鑫矿业修建的公路,每当下雨天,几个村的村民出行很困难,2014年大滩镇党委、政府向朝天区交通局申请项目,村上组织实施,于2014年12月份硬化完工,但致现在硬化资金没有到位,有一半的还没有着落,给村上形成了很大的债务,群众与村两委为此矛盾很大,村两委开展工作很被动。 建议把此项目纳入通村公路建设,并解决差口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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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3月9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甘兴礼 |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在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关于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差口资金的建议》(第﹝12﹞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建议把新生村至光辉村界道路纳入通村公路建设,并解决差口资金,对于村组道路的建设,国家对通村公路的定义是指距离最近的乡道及以上干线公路连接村委会或村小或居民集聚区所在地(三者之一)的路线,您所反映的路段属于通往村委会以外的路段,暂不属于通村路修建指标下达区域,这也是全省普遍存在的阶段性问题,我局也高度重视,正在着手新一轮建设规划,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衔接,完善新一轮项目库事宜,争取新一轮通村公路建设指标,切实解决您所反映类似情况的问题。 郭金芳代表,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联系人:袁力 联系电话:13881250806)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21日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