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村规划项目提前实施的建议 |
编 号:第〔11〕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张杨勋 | |
1、涉及基础设施方面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实施; 2、项目补助标准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 3、对非贫困村应该给予项目资金补助,特别是边远地区更要给予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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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3月9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杨晓波 |
主办单位:区扶贫移民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你在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脱贫村规划项目提前实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将你的建议案办理情况回复入下: 一、“贫困村涉及基础设施方面的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实施”的问题。根据全区脱贫规划,柏杨乡在2017年有1个贫困村退出,2018年剩余3个贫困村全部退出,鉴于柏杨乡这4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都很落后,柏杨乡2018年脱贫任务尤为沉重。我区将在进行2017年脱贫攻坚规划时,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我区在涉农资金方面进行了整合,但由于我区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且资金差口大,不能满足“贫困村涉及基础设施方面的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实施”建议的条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整合资金项目,分类规划、分类实施,全力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问题,确保2018年全区所有贫困村达到“五有一低”退出标准。 二、 “项目补助标准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的问题。我区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聚焦贫困村、贫困户,精准投放,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并将根据区财力实际情况,适当加强对贫困边远地区的资金投入。 三、“对非贫困村应该给予项目资金补助,特别是边远地区更要给予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和要求,我区始终坚持精准扶贫和区域开发“两轮驱动”,全力打好“1+4+11”政策组合拳,集中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是进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精准滴灌,确保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建设;二是坚持区域开发,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不断加强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夯实地区发展后劲。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
(联系人:周密 联系电话:18308378369) |
201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