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化高起点建设通村公路的建议 |
编 号:第〔9〕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李治成 | |
一、对村组道路进行普查登记,全面掌握各村组是否通公路及通行状况,分类建档到乡镇到村组,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凡新建村组公路应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未经交通部门规划勘测和路面宽度低于4.5米的公路不予修建,不予立项支持。 三、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农村道路上档升级规范建设的投入,为促进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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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3月9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甘兴礼 |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在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关于规范化高起点建设通村公路的建议》(第9﹞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关于您建议:一、对村组道路进行普查登记,全面掌握各村组是否通公路及通行状况,分类建档到乡镇到村组,为决策提供依据。我局已在今年5月委托专业队伍,历时三个月对全区的村组公路数据信息进行了专项核查。目前,核查数据已上报省厅数据库,正在进行数据核实汇总,这次的数据核查对全面掌握村组公路现状及下一步项目的规划、争取项目工作奠定了基础。二、凡新建村组公路应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未经交通部门规划勘测和路面宽度低于4.5米的公路不予修建,不予立项支持。今年我局已出台《扶贫村组道路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及技术质量要求》相关文件,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文件进行实施,我局在项目实施中加大督导力度及把好竣工验收关。目前新建的村组公路均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宽度不低于4.5米,且国家对以前不达标的道路也有一些加宽提升改造的项目政策,我局正在积极争取并予以实施。三、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农村道路上档升级规范建设的投入,为促进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近年来,我局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积极与省、市对接,统筹各方资金加大了交通建设资金投入及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效果明显。 李治成代表,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联系人:袁力 联系电话:13881250806)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21日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