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加强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的建议
编 号:第〔67〕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仇群成
  “五失”(即: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特殊的弱势群体。隐藏在这些“五失”青少年背后的是一些不稳定因素,不和谐音符,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们,很容易受到影响。去年12月23日,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专门对“五失”青少年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望商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全面加强对‘五失’青少年的帮扶工作,这是国家富强、社会进步的要求,也是广大群众的期盼”。在我们大部分孩子都能享受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的时候,这些“五失”青少年的孩子们更需要党和政府的温暖,更需要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在关心他们,从而树立生活的信心,加深对祖国大家庭的认同感、自豪感。
  据关工委系统初步调查统计,我区“五失”青少年总数为471名,占青少年总数的1%。其中:失足青少年28人,占“五失”青少年总数的6%;失管青少年50人,占11%;失学青少年94人,占20%;失业青年193人,占41%;失亲青少年106人,占22%。如何让这些“五失”青少年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关爱,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它需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多部门联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长期性工作。这也是“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和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的必然要求。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关爱“五失”青少年的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并将关爱“五失”青少年列入民生工程,有序推进。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建议根据“五失”青少年的不同类型,明确相应的牵头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依托各乡镇、村(社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对辖区内的“五失”青少年进行逐个摸底,并建立台帐,明确关爱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掌握其生活、行为、心理动向和关爱效果。
  (三)明确责任,分类帮扶。针对“五失”青少年的不同类型,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不断完善关爱救助机制。建议对失足青少年的关爱帮教由政法委牵头,对失管、失亲青少年的关爱由民政部门牵头,对失学青少年的关爱由教育部门牵头,对失业青年的关爱由人社部门牵头。制定相应的措施,分类帮扶,尽可能落实到人。
  (四)结对关爱,心灵抚慰。坚持体制内与体制外、专业与业余、个体与群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广、动员快的优势,动员更多的爱心人士、广大“五老”志愿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结对关爱工作。积极开展个性化服务,长期进行心灵抚慰和亲情关爱工作,建立情感联系,弥补其情感缺失问题。根据“五失”青少年动态发展情况,按照应帮尽帮的原则,争取不留死角,不漏掉一个帮扶对象。
  (五)社会救助,落实政策。建议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向“五失”青少年倾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减免收费、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对“五失”青少年的救助和帮扶。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和帮扶“五失”青少年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六)加大宣传,优化环境。充分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全社会为 “五失”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3月30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罗凌云
主办单位:区关工委 协办单位:区委政法委 区民政局 区教科局 区人社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仇群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的建议》(第67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青少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工作,结合全区实际,制定相关政策,统筹全区社会资源致力于青少年工作,区级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加强“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
  二、着力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的意见》(广朝委办〔2015〕75号)等文件,区教科局出台并认真实施了《朝天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及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团区委举办“2015年广元市青少年暖冬行动暨青年志愿者艺术团慰问演出”和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共捐赠了价值5万元的慰问物资;并为19所山区学校争取“壹基金”净水项目,项目资金100多万元。
  三、着力加强“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区司法局从日常教育矫正着手,建立社区矫正小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所在学校、单位人员参与协助监管,形成“五对一”的矫正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室,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心理辅导工作,加强心理矫正;利用历年来建立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三大基地,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先后与区人社局联合开展了6期创业培训;落实《朝天区法律援助暨刑释解教、社区矫正贫困人员救助制度》(广朝司发﹝2013﹞41号),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赵某联系职业教育学校,并协调落实困难救助资金。区人社局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失业青少年创业就业。举办大型就业推介会,吸引市内外企业到我区招聘失业人员。加强培训,激活创业就业。确定了区职业中学、区就业训练中心、区农广校等作为区内定点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围绕全区工农业及旅游业资源优势,尊重学员培训意愿,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建立了100余人的创业专家指导团,开展创业“沙龙”等创客活动,培育创业创新文化,提升培训质量。落实政策,扶持创业就业。对9类失业群体、111个创业实体项目及6个创业园区、街区建设补贴,并对创业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创业贴息和小额担保贷款。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和民政、人社、司法等职能作用,统筹社会资源,共同做好结对关爱工作。同时,我们将充分考虑你的建议,把有关工作日常化、具体化,使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五失”青少年工作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关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622172)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政法委员会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2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5年度第67号
领衔代表:仇群成

关于加强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的建议

  “五失”(即:失足、失管、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特殊的弱势群体。隐藏在这些“五失”青少年背后的是一些不稳定因素,不和谐音符,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们,很容易受到影响。去年12月23日,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专门对“五失”青少年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望商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全面加强对‘五失’青少年的帮扶工作,这是国家富强、社会进步的要求,也是广大群众的期盼”。在我们大部分孩子都能享受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的时候,这些“五失”青少年的孩子们更需要党和政府的温暖,更需要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在关心他们,从而树立生活的信心,加深对祖国大家庭的认同感、自豪感。
  据关工委系统初步调查统计,我区“五失”青少年总数为471名,占青少年总数的1%。其中:失足青少年28人,占“五失”青少年总数的6%;失管青少年50人,占11%;失学青少年94人,占20%;失业青年193人,占41%;失亲青少年106人,占22%。如何让这些“五失”青少年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关爱,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它需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多部门联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长期性工作。这也是“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和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的必然要求。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关爱“五失”青少年的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并将关爱“五失”青少年列入民生工程,有序推进。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建议根据“五失”青少年的不同类型,明确相应的牵头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依托各乡镇、村(社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对辖区内的“五失”青少年进行逐个摸底,并建立台帐,明确关爱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掌握其生活、行为、心理动向和关爱效果。
  (三)明确责任,分类帮扶。针对“五失”青少年的不同类型,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不断完善关爱救助机制。建议对失足青少年的关爱帮教由政法委牵头,对失管、失亲青少年的关爱由民政部门牵头,对失学青少年的关爱由教育部门牵头,对失业青年的关爱由人社部门牵头。制定相应的措施,分类帮扶,尽可能落实到人。
  (四)结对关爱,心灵抚慰。坚持体制内与体制外、专业与业余、个体与群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广、动员快的优势,动员更多的爱心人士、广大“五老”志愿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结对关爱工作。积极开展个性化服务,长期进行心灵抚慰和亲情关爱工作,建立情感联系,弥补其情感缺失问题。根据“五失”青少年动态发展情况,按照应帮尽帮的原则,争取不留死角,不漏掉一个帮扶对象。
  (五)社会救助,落实政策。建议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向“五失”青少年倾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减免收费、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对“五失”青少年的救助和帮扶。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和帮扶“五失”青少年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六)加大宣传,优化环境。充分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加大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帮扶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全社会为 “五失”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 B )类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政法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度第6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仇群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的建议》(第67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青少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工作,结合全区实际,制定相关政策,统筹全区社会资源致力于青少年工作,区级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加强“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
  二、着力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的意见》(广朝委办〔2015〕75号)等文件,区教科局出台并认真实施了《朝天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及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团区委举办“2015年广元市青少年暖冬行动暨青年志愿者艺术团慰问演出”和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共捐赠了价值5万元的慰问物资;并为19所山区学校争取“壹基金”净水项目,项目资金100多万元。
  三、着力加强“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区司法局从日常教育矫正着手,建立社区矫正小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所在学校、单位人员参与协助监管,形成“五对一”的矫正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室,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心理辅导工作,加强心理矫正;利用历年来建立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三大基地,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先后与区人社局联合开展了6期创业培训;落实《朝天区法律援助暨刑释解教、社区矫正贫困人员救助制度》(广朝司发﹝2013﹞41号),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赵某联系职业教育学校,并协调落实困难救助资金。区人社局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失业青少年创业就业。举办大型就业推介会,吸引市内外企业到我区招聘失业人员。加强培训,激活创业就业。确定了区职业中学、区就业训练中心、区农广校等作为区内定点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围绕全区工农业及旅游业资源优势,尊重学员培训意愿,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建立了100余人的创业专家指导团,开展创业“沙龙”等创客活动,培育创业创新文化,提升培训质量。落实政策,扶持创业就业。对9类失业群体、111个创业实体项目及6个创业园区、街区建设补贴,并对创业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创业贴息和小额担保贷款。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五失”青少年关爱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和民政、人社、司法等职能作用,统筹社会资源,共同做好结对关爱工作。同时,我们将充分考虑你的建议,把有关工作日常化、具体化,使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五失”青少年工作的良好氛围。
当前用户「」您好!欢迎登录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技术咨询:Mychat@foxmail.com 联系电话:0839-8620399 0839-862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