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建大滩场镇的建议 |
编 号:第〔19〕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王品邦 | |
建议区人民政府扩建城镇规划建设范围,引进项目和资金开发李家河坝作为扩建场地,解决旧场镇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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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4年4月1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吴健 |
主办单位:区发改局 |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你在朝天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发大滩镇李家河坝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对朝天城镇规划和建设的关心,现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现大滩场镇所在地元吉村因建设用地不足,严重制约了大滩场镇的发展,已建成区域的交通、消防安全等均存在严重问题,城镇建设用地仅仅只有5.4公顷,加之历史遗留的建设现状,致使场镇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无法正常配套,居民自建房屋受到消防、行洪、地质灾害的严重威胁,扩展大滩场镇空间、开发李家河坝也逐步纳入区政府的议事日程。 李家河坝位于大滩现有场镇的对岸,在区规划和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大滩镇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已将该片区进行了地形图测绘。根据初步规划方案,估计开发该片区需修建防洪堤约600M,开发建设后可在现有已建成区域的基础上增加约120亩的建设用地。但鉴于《广元嘉陵江上游梯级电站开发规划》,八庙沟水电站建设的回水将导致嘉陵江大滩场镇段常年水位上升,目前八庙沟水电站正在做前期设计论证阶段,导致李家河坝开发新增建设用地的河势稳定、行洪论证、地质灾害等分析论证工作无法开展,水务部门无法确定防洪堤高程和堤线,李家河坝开发建设策划工作也无法进行。因此八庙沟水电站项目正式评审后,区政府将召集区水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实地考察,进行策划和科学论证,以确定李家河坝开发建设的可行性。 |
(联系人:黄鑫 联系电话:8622277)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6日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