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返乡人员自主创业的建议 |
编 号:第〔48〕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罗红珍 | |
建议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一些适合农村特色产业项目的扶持政策,鼓励愿意在家创业的人员自主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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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3月1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杨晓波 |
主办单位:区委农工委 | 协办单位:区人社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在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返乡人员自主创业的建议》(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关心和支持。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宏观经济不景气,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问题。近年来,面对经济形势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回乡创业的政策措施。2009年,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相继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意见》(广府办发〔2009〕15号、广朝府发〔2009〕25号),明确要求完善政策措施,特别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培训辅导、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等,鼓励扶持其回乡创业。2011年7月,区劳动局、财政局、信用联社、兴业担保公司联合印发了《朝天区支持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广朝劳社〔2011〕34号),又专题明确了创业小贷的扶持对象、使用范围、贷款额度、贴息要求和经办流程等政策。2013年3月,区政府办印发了《广元市朝天区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广朝府办发〔2013〕17号)。上述这些配套政策,有力地加大了政府扶持创业的力度,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支持也涵盖其中。近几年来,我区已累计实现创业培训2000余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亿余元,直接扶持创业1877人,其中扶持农村劳动者创业1458人。 二、关于制定出台一些适合农村特色产业项目的扶持政策的问题。2012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五大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广朝委发〔2012〕9号),制定了五大特色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2013年,又分别制定了进一步提升核桃、蔬菜、畜牧、食用菌、蚕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2015年,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意见》(广朝府〔2015〕17号),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扶持机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五大特色产业基地,新建特色产业苗圃、种苗培育园、场,新建畜牧产业标准化场、厂、园和生态养殖小区等标准化产业基地给予一定的项目支持和补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财政、金融、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加大向上争取相关项目资金的力度,努力为我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提供更好更大的支持。 |
(联系人:张敏勋 联系电话:13881214516) |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6日 |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