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两河口乡垃圾填埋场纳入环境治理项目的建议 |
编 号:第〔45〕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粟加蓉 | |
一、重新选址征地8.2亩(吉庆1组荒山地),修通转运垃圾公路600米(待硬化),准备在填埋场内建污水处理池一口30立方米,四周建围墙(高1.5米),长约400米。 二、场镇上增设垃圾屋3个,建筑面积60平方米,同时增设公厕1座50平方米。 三、租借垃圾转运车1辆。 四、落实转运垃圾专人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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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3月1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李兆南 |
主办单位:区城管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将两河口乡垃圾填埋场纳入环境治理项目的建议》(第45号建议)已收悉,您在建议中所提问题非常实际,建议也很具体,我局对此非常重视,现就您所提建议回复如下: 两河口乡作为我区的人口大乡,幅员面积辽阔,地处曾家山景区范围,根据该乡生活垃圾处理的实际需要,我局已将该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并将其列入2016年国家预算内补助资金项目。目前该申报项目已经发改、建设、国土、环保部门同意,进行了地形图的测设和科研报告。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我们将会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施。 |
(联系人:贾素琴 联系电话:8625399) |
201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