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农合救助报账制度的建议 |
编 号:第〔43〕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梁剑 | |
一是规范医疗救助的对象和范围;二是规范医疗救助所需的资料;三是公开医疗救助的报账情况(村别、姓名、参合人口、住院费用、报账比例、报账费用),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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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3月17日 | 是否重点:是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何开莉 |
主办单位:区卫计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你在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农合救助报账制度的建议》(第43号建议),已由区人民政府转我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一直以来,深受老百姓的拥护,在实施新农合的过程中,我们基本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每一个月我们对住院病人的报销费用、报销比例都进行了公示。无论是在乡镇卫生院、区级医疗单位或区合管中心报账,其报销比例都是一致的,绝不存在合管中心报销比例高,在乡镇卫生院及医疗单位报销比例低的问题,除住院报销外,还专设了慢性病门诊,根据病种的不同,各类慢性病的补偿金额不同,每例慢性病人凭门诊发票、门诊处方和慢性病就诊登记手册每年可获得慢性病补偿800-1500元。 关于医疗救助申请涉及报销问题,这项工作不属于我们分管,具体实施单位是区民政局。 梁剑代表,我区开展新农合时间较短,在实施过程中,可能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也希望你给予监督,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联系人:康哲 联系电话:15892270268) |
201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