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卫生站建设的建议 |
编 号:第〔40〕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杨文居 | |
建议区人民政府加强农村卫生站建设,主要措施是: 一是加强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二是合理收费,要尊重病人的意愿,不乱开药方、不扩大检查面,让边远山区农民看得起病;三是配置办公设施,按标准建设村级卫生站,让小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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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3月17日 | 是否重点:是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何开莉 |
主办单位:区卫计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你在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卫生站建设”的建议(第40号建议),已由区人民政府转我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村卫生站是我区三级预防保健的“网底”,抓好网底建设,是保障全区广大农村居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手段。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区政府办于2011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站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广朝府办发〔2011〕107号)文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职能和职责,规范了农村医疗秩序,执业范围和执业场所,有效改善了农民居民的就医环境,基本实现了我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全覆盖。 随着人们生活的不断改善,广大农村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区的确还存着医疗服务与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特别是村卫生室设备简陋,房屋陈旧,乡村医生年龄老化、技术水平不高的现象十分突出。按照区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2011年底前将村卫生室落实到村“两委”阵地中去,并加强其日常监管。但截至目前,全区落实的村仅有1/3,大部分村卫生室仍然设置在乡村医生,且设施设备极不规范。由于以上因素的存在,导致全区部分农村居民不能快捷、及时地享受到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区政府办〔2011〕107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网底”建设,合理配置基本医疗设备,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选拔一批年轻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村卫生站,解决好他们的劳动报酬,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基层,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就近就医的需求。 |
(联系人:康哲 联系电话:15892270268) |
201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