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农村赤脚医生待遇及养老问题的建议 |
编 号:第〔33〕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马天兰 | |
一是对乡村赤脚医生调查摸底,弄清楚他们的生活现状,并对他们所作出的贡献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认定。 二是给予这类人群与代课、民办教师和放映员同等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从精神上和心灵上得到慰藉,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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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3月1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何开莉 |
主办单位:区卫计局 | 协办单位:区人社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赤脚医生待遇及养老问题的建议》(第3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村医待遇问题。从2009年开始,国家对乡村医生实行财政定额补助,每年每人720元;2010年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从2011年开始且逐年大幅度提高财政定额补助标准。2012年,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的紧急通知》(广朝卫发〔2012〕77号)文件,我们按照国家政策,积极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目前,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村医定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一般诊疗费、基药补助等,按照每村服务人口1000人计算,每村2万元左右,通过纯净考核发放。区卫计局将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逐步提高村医待遇。 二、关于村医的养老问题。目前国家对于村医的养老问题尚未出台相关补助政策,但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全覆盖,村医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自费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 |
(联系人:康哲 联系电话:15892270268) |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9日 |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