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号:2015年度第28号
领衔代表:陈安周
关于将小安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建议
小安乡居与两镇四乡的中心,与朝天镇、鱼洞乡、临溪乡、曾家镇、平溪乡、宣河乡紧紧相连。近几年来,周边乡镇不同程度地实施了新农村建设项目,发展很快,独有小安乡处于“灯下黑”。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朝天—小安—平溪的通乡公路已经全面硬化,文昌村、全胜村的通村公路硬化已基本完成,解决了小安乡6个村3000多人的出行难问题,水电已基本得到保障。产业发展已有了新的突破,以核桃为主的产业以初具规模,魔芋种植成规模发展。因此,小安乡公路沿线4个村连同朝天镇、宣河乡、平溪乡各1个村,已经基本具备了新农村建设条件。
建议区人民政府将朝天—小安—平溪公路沿线村组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并统一实施,促进小安乡小安村、文昌村,余垭村、白泉村的人居环境改善,核桃、森林蔬菜、魔芋等产业的规模发展,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做好铺垫。
( A )类
关于2015年度第2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陈安周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小安乡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建议事项回复如下:
关于“将朝天~小安~平溪公路沿线村组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统一实施”这一问题,按照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四个五”发展思路和《2012~2020年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朝天~小安~平溪公路一线已纳入了全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并计划自2015年开始分步实施。2015年初,区委、区人民政府四大班子领导集中调研农业农村工作时,从今年全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出发,决定今年暂不启动朝天~小安~平溪公路一线的新农村建设。但为了加快小安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后期区委、区政府领导又多次深入该乡调研,决定结合精准扶贫、强村行动等工作的开展,将该乡的龙灯、文昌、余垭、白泉等四村及平溪乡的李家村纳入今年的新农村建设范畴。目前,平小公路(平溪乡~小安乡)沿线的新农村建设已全面展开。按照区新农村建设的统一规划,朝天镇~宣河~小安一线的新农村建设也将与全区还未实施过新农村建设的村组一道,于今后几年予以安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