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大滩场镇规模的建议 |
编 号:第〔23〕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周明青 | |
一是制定大滩场镇建设控制性详规;二是建设李家河嘉陵江河堤,扩展场镇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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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3月1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杜林 |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大滩镇场镇规模的建议》(第23号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大滩镇处于朝天区的北部,按照《朝天区分区规划》中层次等级划分,大滩镇为重点中心城镇,承担辐射带动文安乡和柏杨乡发展的职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滩镇的发展,安排区发改、住建、水务等部门以及规划设计单位多次到现场调查研究场镇发展问题。根据现行规范编制出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扩大场镇规模非常困难,其主要原因一是因要确保道路畅通并满足消防规范、铁路防护距离等要求,现大部分房屋就必须拆除;二是李家河坝可用地约面积4.5公顷,已纳入场镇发展用地构想,但要待八庙沟水电站设计方案出来后方可确定具体回水高程,并对李家河坝开发利用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后方可定论。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我局将立即启动李家河坝规划编制,届时区政府也将加大财政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全力开发建设李家河坝。 |
(联系人:马兴成 联系电话:13881265735)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26日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