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通村公路建设范围、技术及补助标准的建议 |
编 号:第〔15〕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董雄 | 联名人:张蓉 梁刚 雷春君 |
一是改变原有以村委会办公点为通村公路终点的体制,将村中心点或主要人口集聚点作为通村公路终点为标准,将群众享受村道硬化这一惠民工程利益最大化。如马家坝乡险峰村村委会修建在卫东村地界,七一村村委会修建在村口,辖区内尚未通上硬化路,两个村近700余群众都未直接享受到通村公路硬化的便利。随着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过去的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村需要,且构成很多安全隐患。 二是通村通畅公路建设有效路面标准宽度由3.5调整为4.5米,除垫层外厚度调整为15—20厘米,补助资金调整为每公里20—25万元(按硬化成本核算),不足部分群众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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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3月1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甘兴礼 |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你们在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关于调整通村公路建设范围、技术及补助标准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关于您建议调整通村公路建设范围、技术及补助标准,我局高度重视,目前国家对通村公路的定义是指距离最近的乡道及以上干线公路连接村委会或村小或居民集聚区所在地(三者之一)的路线,我局也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对于马家坝乡险峰村和七一村仍有700名群众都未享受到硬化公路的便利问题,我局根据群众出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建设。二是在硬化公路的技术上,我们会高标准严格按照国家通村公路的标准执行。三是我区地理环境差,国家补助资金远远不够,加之朝天区财政力量薄弱,建设资金差口大,暂无力提高补助。为此,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考虑对偏远地区项目、资金、技术的倾斜。今后,我局还将继续多渠道反映我区通村公路的建设难度,争取得到更多支持。 |
(联系人:袁力 联系电话:13881250806)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17日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