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力度的建议
编 号:第〔8〕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程道金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又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自2008年开始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我区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有所好转,但乡镇治理难持久、城区投入不足、治理质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要有效解决好这些问题,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久开展,必须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力度。
  (一)强化分类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政府投入应根据城区、乡镇、农村不同情况分层次分类别实施。一是对城区应足额保障。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要求,将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运转、环卫人员报酬、环卫设施购置、垃圾清运等经费足额预算,提供充分的财力保障。二是对乡镇应适度投入。每年可按照乡(镇)幅员面积、人口、场镇大小和治理难易程度等因素及乡镇类型,确定适当标准,给予乡(镇)专项治理补助。三是对工作应严格奖惩。安排专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奖励资金,对治理有力、成效显著和成果巩固较好的单位、社区、乡镇和个人给予表彰,激发全体民众积极主动参与环境综合治理。
  (二)依托项目带动,夯实治理基础。城区要充分利用城区改造、区域拓展等项目不断提升环境,按照“环卫设施先达标,工程才验收”的原则,统一标准,严格落实,达到“建好一处设施、改善一方环境”的目的。乡(镇)场镇要充分利用国家、地方投资和乡镇开发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实施交通、水利等项目,加快场镇道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场镇布局,实现场镇环境的根本改善。
  (三)坚持群众主体,建立常态机制。一是推行自主管理。要充分发动村(居)委员会的自主管理作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条规,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加强日常监督管护。要把城镇居民住宅区和门市店铺区域治理责任明确到相关住户和经营业主,加强日常保洁,农村住户要自行负责房前屋后的清洁卫生。二是引导主动缴费。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农村环境治理的根本目的是造福农民自己,从而变“等、靠、要”为“自身努力为主,政府帮扶为辅”,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发动农户缴纳一定额度的卫生费。三是积极筹资投劳。充分发挥村社基层干部的带动作用,根据“民主决策、农民自愿”的原则,动员广大群众投工、投劳。凡是可以用劳力解决的投入问题,都可用农民投劳的方式解决,允许一些有经济能力而无条件投劳的农民实行以资代劳,确保环境治理农民投入落到实处。还可以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实行农民有限筹资,拓宽筹资渠道,解决环境综合治理的缺口资金。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3月17日 是否重点:是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李兆南
主办单位:区城管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程道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力度的建议》(第8号建议)已收悉,您在建议中所提问题非常实际,建议也很具体,我局对此非常重视,现就您所提建议回复如下:
  自2009年全省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就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城镇街道干净、美观,管理有序,城市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更美丽、环境更整洁,尤其是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专项行动后,全区乡村面貌得到大力改观,这些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扬,相信陈道金代表也会有同感。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发现该项工作确确实实还存在持续深入不力、资金投入不足、群众参与不够等问题。
  一、完善投入机制,确保运作正常
  一是区人民政府一直将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运转、环卫人员报酬、环卫设施购置、垃圾清运等经费纳入财政足额预算。二是在年初按照乡镇面积大小、所处地理位置、治理难易程度等情况,核定相应的标准,给予乡镇适当的补助。三是前几年,每年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区委前期对表彰的事项进行了清理,城乡环境和爱国卫生工作表彰奖励事项在国家层面没有法律支撑,暂时被取消。不过根据省有关规定,创建成为省级环境示范乡镇和美丽新村的单位省市区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充分整合项目,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一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环境治理与新村建设相结合,完善基础设施,开展宣传教育,解决农村面源污染“脏、乱、差”等问题,切实改善了乡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宣河乡农门村就是我区新农村环境治理的缩影。二是以“美丽新村”和“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创建为载体,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农村“五乱“治理、“三线”治理成果,截止目前,我区共成功创建“环境优美示范乡镇”6个,“美丽新村”39个。三是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争取力度。以项目带动治理,以项目完善城镇功能,以项目改变环境。2012年羊木镇被列为全省21个重点集镇建设项目之一,截止目前,到位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主要用于羊木场镇的污水沟、背街小巷、部分路段治理,有效改善了羊木场镇居民生活、工作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清洁优美的场镇环境和投资环境;2014年向省治理办争取项目资金227万用于曾家镇污水官网建设,有效提升了污水处理能力;2015年又成功将中子镇、临溪乡、东溪乡、两河口乡、大滩镇等5乡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朝天镇(4座)、沙河镇、陈家乡、宣河乡、平溪乡等8个乡镇场镇垃圾中转站纳入201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项目。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随着曾家、羊木、青林等乡镇的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极大的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逐步形成城乡共发展、共繁荣的新局面。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一是不断完善自主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的自主管理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场镇和居民聚居点实行了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包环境)责任制度。二是引导村(居)民主动缴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交费”的原则,引导村居民认识到农村环境治理的根本目的是造福自己,从而变“等、靠、要”为“自身努力为主,政府帮扶为辅”,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适度缴纳一定的卫生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是积极引导农民筹资投劳。充分发挥村社基层干部的带动作用,按照“民主决策、农民自愿”的原则,动员广大群众投工、投劳。同时,指导各乡镇加大力度推进环卫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清扫保洁业务外包,环卫部门按标准考核、按协议付费的制度。
(联系人:贾素琴 联系电话:8625399)
2015年10月14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5年度第8号
领衔代表:程道金

关于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力度的建议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又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自2008年开始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我区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有所好转,但乡镇治理难持久、城区投入不足、治理质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要有效解决好这些问题,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久开展,必须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力度。
  (一)强化分类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政府投入应根据城区、乡镇、农村不同情况分层次分类别实施。一是对城区应足额保障。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要求,将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运转、环卫人员报酬、环卫设施购置、垃圾清运等经费足额预算,提供充分的财力保障。二是对乡镇应适度投入。每年可按照乡(镇)幅员面积、人口、场镇大小和治理难易程度等因素及乡镇类型,确定适当标准,给予乡(镇)专项治理补助。三是对工作应严格奖惩。安排专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奖励资金,对治理有力、成效显著和成果巩固较好的单位、社区、乡镇和个人给予表彰,激发全体民众积极主动参与环境综合治理。
  (二)依托项目带动,夯实治理基础。城区要充分利用城区改造、区域拓展等项目不断提升环境,按照“环卫设施先达标,工程才验收”的原则,统一标准,严格落实,达到“建好一处设施、改善一方环境”的目的。乡(镇)场镇要充分利用国家、地方投资和乡镇开发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通过实施交通、水利等项目,加快场镇道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场镇布局,实现场镇环境的根本改善。
  (三)坚持群众主体,建立常态机制。一是推行自主管理。要充分发动村(居)委员会的自主管理作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条规,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加强日常监督管护。要把城镇居民住宅区和门市店铺区域治理责任明确到相关住户和经营业主,加强日常保洁,农村住户要自行负责房前屋后的清洁卫生。二是引导主动缴费。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农村环境治理的根本目的是造福农民自己,从而变“等、靠、要”为“自身努力为主,政府帮扶为辅”,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发动农户缴纳一定额度的卫生费。三是积极筹资投劳。充分发挥村社基层干部的带动作用,根据“民主决策、农民自愿”的原则,动员广大群众投工、投劳。凡是可以用劳力解决的投入问题,都可用农民投劳的方式解决,允许一些有经济能力而无条件投劳的农民实行以资代劳,确保环境治理农民投入落到实处。还可以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实行农民有限筹资,拓宽筹资渠道,解决环境综合治理的缺口资金。

( A )类
关于2015年度第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程道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入力度的建议》(第8号建议)已收悉,您在建议中所提问题非常实际,建议也很具体,我局对此非常重视,现就您所提建议回复如下:
  自2009年全省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就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城镇街道干净、美观,管理有序,城市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更美丽、环境更整洁,尤其是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专项行动后,全区乡村面貌得到大力改观,这些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扬,相信陈道金代表也会有同感。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发现该项工作确确实实还存在持续深入不力、资金投入不足、群众参与不够等问题。
  一、完善投入机制,确保运作正常
  一是区人民政府一直将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运转、环卫人员报酬、环卫设施购置、垃圾清运等经费纳入财政足额预算。二是在年初按照乡镇面积大小、所处地理位置、治理难易程度等情况,核定相应的标准,给予乡镇适当的补助。三是前几年,每年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区委前期对表彰的事项进行了清理,城乡环境和爱国卫生工作表彰奖励事项在国家层面没有法律支撑,暂时被取消。不过根据省有关规定,创建成为省级环境示范乡镇和美丽新村的单位省市区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充分整合项目,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一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环境治理与新村建设相结合,完善基础设施,开展宣传教育,解决农村面源污染“脏、乱、差”等问题,切实改善了乡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宣河乡农门村就是我区新农村环境治理的缩影。二是以“美丽新村”和“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创建为载体,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农村“五乱“治理、“三线”治理成果,截止目前,我区共成功创建“环境优美示范乡镇”6个,“美丽新村”39个。三是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争取力度。以项目带动治理,以项目完善城镇功能,以项目改变环境。2012年羊木镇被列为全省21个重点集镇建设项目之一,截止目前,到位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主要用于羊木场镇的污水沟、背街小巷、部分路段治理,有效改善了羊木场镇居民生活、工作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清洁优美的场镇环境和投资环境;2014年向省治理办争取项目资金227万用于曾家镇污水官网建设,有效提升了污水处理能力;2015年又成功将中子镇、临溪乡、东溪乡、两河口乡、大滩镇等5乡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朝天镇(4座)、沙河镇、陈家乡、宣河乡、平溪乡等8个乡镇场镇垃圾中转站纳入2016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项目。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随着曾家、羊木、青林等乡镇的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极大的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逐步形成城乡共发展、共繁荣的新局面。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一是不断完善自主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的自主管理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场镇和居民聚居点实行了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包环境)责任制度。二是引导村(居)民主动缴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交费”的原则,引导村居民认识到农村环境治理的根本目的是造福自己,从而变“等、靠、要”为“自身努力为主,政府帮扶为辅”,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适度缴纳一定的卫生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是积极引导农民筹资投劳。充分发挥村社基层干部的带动作用,按照“民主决策、农民自愿”的原则,动员广大群众投工、投劳。同时,指导各乡镇加大力度推进环卫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清扫保洁业务外包,环卫部门按标准考核、按协议付费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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