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的建议
编 号:第〔112〕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王祝远
  近年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迅速增长,吃财政饭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但是,在年度考核、代表集中视察中,各级各部门普遍反映人员紧缺问题突出,表现为领饷的人多、干事的人少。“拿国家的钱、干自己的事”的人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在岗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效率。据初步调查统计,全区乡镇、区级部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变相吃空饷的人员占比在10%以上,有悖于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按照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建议对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变相吃空饷的现象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为确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制定出台全区机关单位离岗待退、退居二线、长期病休等人员的管理办法细则,使所有干部在不同年龄段、不同岗位都能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突出清理整顿重点对象。对乡镇、区级部门不再任职的主要领导、其他领导成员区别对待、分类安排到合适工作岗位上去,对无政策规定和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长期病休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手续、实行离岗病假与工资待遇挂钩的约束机制。对无正当理由和批准文件的、长期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经商活动的财政供养人员,可限期整改回岗上班,安排具体工作,否则应依法辞退,同时追回已领取的空饷。
  三是要注意巩固清理整顿成果。对重点对象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违反政策规定不在岗履职的,要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对乡镇、区级部门管理不到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4年4月16日 是否重点:是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人社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王祝远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的建议》收悉,区委组织部对你所提的建议高度重视,对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开展了清理和整治,现将有关情况向你报告如下:
  一、认真研究部署。年初,区委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区委编办、监察、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财政供养人员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区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在编在岗和单位编外用人等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调查摸底。
  二、深入摸排清理。工作组分赴全区425个机关事业单位,按照“6不”(即:不漏单位、不漏人、不漏项、不瞒报、不虚报、不走过场)和“零报告”要求,对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通过摸排,共清理出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87人(不含经批准离岗待退人员)。其中长期在编不在岗的44人;长期请病假的14人;调整工作但未办理工资关系的7人,借用到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1年以上的22人。
  三、扎实整改消化。清理工作结束后,区人社局及时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庚即安排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整治,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一是对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人员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19人。如朝天中学的杨未冰、管俊杰等,教育系统之前有20多人在编不在岗,通过清理,现在只有几人因年龄和身体原因未回单位上班,目前仍在督促落实中。二是按《公务员法》提前退休2人,如区农业局张军。三是督促回单位上班13人。如畜牧系统之前有5人在编不在岗,现在除1人因病需继续治疗外,其余4人均已回单位上班。四是对已调整工作未按规定办理工资关系的,办理工资调整关系5人。五是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借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返回原单位6人。六是组织部门免职在编不在岗科级领导干部1人。今年上半年以来,已通过不同方式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46人。
  四、下步打算。通过上述措施,消化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上述各种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对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动员其办理退休手续;不愿办理提前退休又不愿回单位上班的根据《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予以辞退。二是对在编不在岗的科级领导干部,督促其回单位上班;不愿回单位上班的予以免职,免职后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对长期请病假的人员,身体条件允许,能够上班的通知其回单位上班;确实不能正常履职的,需提供相关医院的病历证明,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病假工资。四是对因工作调整未办理工资关系的,督促其及时办理工资关系。五是区委组织部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会同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研究制定并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离岗待退、退居二线和长期病休等人员的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对在编人员和用人单位的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并把人管住、管好。同时,非常感谢你对我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干部管理,杜绝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发生,用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成效取信于民。
(联系人:向荣财 联系电话:15883914302)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4年度第112号
领衔代表:王祝远

关于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的建议

  近年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迅速增长,吃财政饭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但是,在年度考核、代表集中视察中,各级各部门普遍反映人员紧缺问题突出,表现为领饷的人多、干事的人少。“拿国家的钱、干自己的事”的人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在岗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效率。据初步调查统计,全区乡镇、区级部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变相吃空饷的人员占比在10%以上,有悖于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按照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建议对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变相吃空饷的现象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为确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制定出台全区机关单位离岗待退、退居二线、长期病休等人员的管理办法细则,使所有干部在不同年龄段、不同岗位都能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突出清理整顿重点对象。对乡镇、区级部门不再任职的主要领导、其他领导成员区别对待、分类安排到合适工作岗位上去,对无政策规定和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长期病休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手续、实行离岗病假与工资待遇挂钩的约束机制。对无正当理由和批准文件的、长期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经商活动的财政供养人员,可限期整改回岗上班,安排具体工作,否则应依法辞退,同时追回已领取的空饷。
  三是要注意巩固清理整顿成果。对重点对象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违反政策规定不在岗履职的,要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对乡镇、区级部门管理不到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 B )类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度第11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王祝远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的建议》收悉,区委组织部对你所提的建议高度重视,对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开展了清理和整治,现将有关情况向你报告如下:
  一、认真研究部署。年初,区委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区委编办、监察、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财政供养人员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区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在编在岗和单位编外用人等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调查摸底。
  二、深入摸排清理。工作组分赴全区425个机关事业单位,按照“6不”(即:不漏单位、不漏人、不漏项、不瞒报、不虚报、不走过场)和“零报告”要求,对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通过摸排,共清理出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87人(不含经批准离岗待退人员)。其中长期在编不在岗的44人;长期请病假的14人;调整工作但未办理工资关系的7人,借用到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1年以上的22人。
  三、扎实整改消化。清理工作结束后,区人社局及时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庚即安排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整治,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一是对在编不在岗的机关事业人员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19人。如朝天中学的杨未冰、管俊杰等,教育系统之前有20多人在编不在岗,通过清理,现在只有几人因年龄和身体原因未回单位上班,目前仍在督促落实中。二是按《公务员法》提前退休2人,如区农业局张军。三是督促回单位上班13人。如畜牧系统之前有5人在编不在岗,现在除1人因病需继续治疗外,其余4人均已回单位上班。四是对已调整工作未按规定办理工资关系的,办理工资调整关系5人。五是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借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返回原单位6人。六是组织部门免职在编不在岗科级领导干部1人。今年上半年以来,已通过不同方式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46人。
  四、下步打算。通过上述措施,消化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上述各种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专项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对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动员其办理退休手续;不愿办理提前退休又不愿回单位上班的根据《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予以辞退。二是对在编不在岗的科级领导干部,督促其回单位上班;不愿回单位上班的予以免职,免职后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对长期请病假的人员,身体条件允许,能够上班的通知其回单位上班;确实不能正常履职的,需提供相关医院的病历证明,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病假工资。四是对因工作调整未办理工资关系的,督促其及时办理工资关系。五是区委组织部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会同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研究制定并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离岗待退、退居二线和长期病休等人员的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对在编人员和用人单位的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并把人管住、管好。同时,非常感谢你对我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干部管理,杜绝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发生,用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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